解读《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无小事的重要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经营管理,预防和解决潜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水平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布了《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旨在解决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该行动方案的发布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关乎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此没有任何一个环节可以掉以轻心。深圳后王小编认真学习了该方案并对方案做个简单解读
1、该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解决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厨房环境不卫生、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等突出问题,推动集中用餐单位及承包经营企业管理规范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增强、环境卫生改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减少,并逐步建立长效的制度机制,提高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水平。
2、该方案要求加强对学校、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分类统计和动态管理。其中,食品经营许可管理需要严格执行,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审查和现场核查。对于新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食堂,必须在获证后的3个月内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上级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对下级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许可工作质量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新获证单位食堂数量的5%。
3、方案中指出,针对通风设备、防虫、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以及库房、操作间、分餐间等关键场所,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频繁的检查和监督检查。同时,重点督促解决晨检、食物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工操作、食品留样、剩余食品处置等重要环节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将建立问题清单,并督促限期整改。
4、另外,方案还明确了“明厨亮灶”措施的推行。学校食堂力争实现100%的“明厨亮灶”覆盖率;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用餐人数在300人以上或者供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等各类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要达到80%。
5、同时,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可视化监督,并提出学校食堂要达到80%的“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用餐人数在300人以上或者供餐人数在500人以上)食堂要力争达到60%的“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未实现“明厨亮灶”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
这一行动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政府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有望促进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确保人们的饮食安全和健康,共同努力打造一个食品安全放心的用餐环境。
食品安全是一个持续的任务,不能有丝毫松懈。只有通过严防死守、及时消除隐患,不给问题食品任何可乘之机,才能推动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长期有效化,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趋势,提高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