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了解第二代瘦肉精-莱克多巴胺
1、什么是莱克多巴胺?
莱克多巴胺是一种人工合成的β-肾上腺受体激动剂(俗称β-兴奋剂)类化合物,是由美国制药公司研究出的毒性小、代谢快的克伦特罗替代品,属于第二代瘦肉精。因其具有调节蛋白质合成的作用,国外也称为蛋白质再分配剂(Repartitioner),在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充血性心力衰竭症和肌肉萎缩症等。
2、在牲畜饲养中的作用
有研究表明,动物日粮中莱克多巴胺的添加量为临床治疗量的5-10倍时,动物体内的营养成分由脂肪向肌肉转移,表现出营养再分配效应,进而调控动物体营养代谢路径,增强脂肪分解代谢,促进蛋白质合成,显著增加胴体瘦肉率,提高饲料报酬率,对猪的效应尤为明显。
3、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莱克多巴胺的危害非常之大,莱克多巴胺的毒性远低于具有相同功能的其它瘦肉精添加物。常规剂量的瘦肉精类药物可在机体内被代谢并排出体外,不会对机体造成伤害,但过量摄入含有残留莱克多巴胺肉类或者内脏,人体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反应,其症状与动物中毒症状相似,表现为肌肉震颤、四肢麻痹、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腹痛、肌肉疼痛、恶心眩晕等症状,重者可引发高血压、心脏病影响生殖健康系统等等,还有各种未知潜在的疾病甚至死亡。
4、国际上莱克多巴胺的使用情况
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莱克多巴胺在猪和牛中的最高残留量(MRL)标准均为:肌肉10μg/kg、脂肪10μg/kg、肝40μg/kg、肾90μg/kg,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0-1μg/kg。
世界各国对莱克多巴胺在养殖业适用范围的规定不尽相同。在美国、加拿大、日本、墨西哥、巴西、澳大利亚等24个国家和地区,莱克多巴胺可作为瘦肉精被允许用于畜禽养殖,以提高动物的蛋白质含量和瘦肉率;但在欧盟、中国、俄罗斯等国家,畜牧养殖中该类药物被全面禁止。
5、我国对莱克多巴胺“零容忍”
我国在1997年就曾下文禁止使用瘦肉精,并在2002年农业部、原卫生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目录》将“瘦肉精”列为禁用药品。(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莱克多巴胺在动物养殖中的使用。2011年12月5日,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原卫生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六部委发布联合公告(2011年第41号),要求即日起在中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
6、严防进口肉类莱克多巴胺残留
进口肉类是国内肉类产品供应的有效补充,中国是肉类产品进口大国,2021年我国进口肉类总量为938万吨。为了严防莱克多巴胺通过进口肉类进入国内市场、危害国内食品安全,海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把关:
海关部门严格执行对进口肉类产品药物残留的监督抽查,一是通过风险分析,提高进口肉类产品莱克多巴胺项目检测比例;二是通过现场查验,使用瘦肉精快速检测卡是一种快速有效的手段,瘦肉精快速检测卡为肉类食品安全问题判断定性。例如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联快速检测卡应用了竞争抑制免疫层析的原理,样本中的瘦肉精在流动的过程中与胶体金标记的特异性单克隆抗体结合,抑制了抗体和NC膜检测线上瘦肉精-BSA偶联物的结合。还有及时取样送实验室检测,按照国标《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出限可以达到0.25μg/kg;三是通过后续处置,对检出莱克多巴胺的肉类产品按照《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进行销毁或者退运处理,严禁不合格肉类产品进入我国,保障进口肉类食品安全。
【温馨提示】
“瘦肉精”在动物内脏中容易残留,且内脏通常属于高胆固醇食物,爱吃内脏的朋友应适可而止。此外,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特别是低于市场价的肉类。尽量买大品牌、品质有保证的肉类,购买经过海关部门检验检疫的进口肉类产品。 选购“瘦肉精检测卡”,来进行检测,操作简单,快速检测卡检测出来的数据只能作为一种初步判定,检测样品是否涉嫌不合格,目前,还是按国家检测标准的法定程序进行检测,瘦肉精的辨别还是以部门检测为准。